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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象山区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象山区人民法院迎宾路审判业务用房项目作为象山区12个重大开工项目之一,于今天上午同时举行开工仪式。中共象山区区委书记唐小忠,象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蒋永刚,象山区政协主席眭铂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红,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邓纪才,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文,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强,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成,出席开工仪式。象山区四家班子、区直单位等相关领导,象山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仪式。
开工仪式上
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强
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强首先发言,对莅临仪式的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关心和支持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桂林市委、市政府、上级法院、象山区委、区政府等部门和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介绍了该院的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和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的基本情况。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成
项目建设采取EPC总承包模式。项目承建方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成代表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以饱满的热情,专业的技术如期完成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的建设。
象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蒋永刚
象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蒋永刚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表示象山区人民法院在案件数量位居桂林市17个县区基层法院位居第一的繁重审判任务下,开拓创新,克难攻坚,2016、2017连续两年取得全市法院综合绩效考评一等奖,象山法院在全区、全国同行业中创造的“象山模式”值得肯定和赞赏。为适应象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量呈爆发式增长趋势的审判工作的需要,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建设是必然之举。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的开工,标志着象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意义十分深远。是象山区打造法治象山、建设平安象山、实现和谐象山进程中的一件大喜事。建成后的新审判业务用房大楼必将成为司法机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优良场所,必将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推进依法治区战略实施的重要平台。并祝获项目进展顺利,早日竣工。
中共象山区区委书记唐小忠
最后,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中共象山区区委书记唐小忠宣布项目正式开工。
在欢庆的音乐和热烈的掌声中,礼炮声声,工地挖掘机和装载机启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迎宾路审判业务用房项目开工仪式圆满完成。
建成后的审判大楼是一座集高标准、多功能、现代化的绿色建筑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迎宾路审判业务用房项目占地10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89.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规模为9500万元。
整个项目主要由一栋主楼审判业务楼和两栋副楼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组成,主楼审判业务楼位于项目的中心为8层框架结构,两侧副楼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为2层框架结构。建成后的审判综合楼将实现审判区、执行区、诉讼服务区、办公区的相对分离,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接待室、羁押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是一座集高标准、多功能、现代化的绿色建筑,符合新时期法院审判业务发展趋势的要求。该审判业务用房预计将在2019年年中竣工。随后进行二次装修,象山区人民法院有望于2019年底搬入新址办公,届时象山区人民法院将为辖区的经济及法治社会的发展创造更辉煌的业绩。
作者/胡秋兰 编辑/唐柳丽 审核/陈曦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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