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15时许
贵州省毕节市
七星关区鸭池镇银河社区
发生一起山火
火情发生后
毕节市、区两级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组织应急、林业、公安
消防、武警等应急力量
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因风势较大
前期火势蔓延快
火场形成东西和南北2条火线
目前
正设置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扑打
火情已基本控制
暂未造成人员伤亡
过火面积正在核实
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当下正值冬春交接时节
植被干燥
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野外用火和祭祀烧纸活动
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案例一
2024年2月13日16时许,织金县公安局绮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绮陌街道中营村化槁林组有人在山上放火。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查看情况,通过对焚烧现场进行勘察及走访调查,民警初步认定是人为放火烧山,派出所立即将此事立案侦查。
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辖区中营村朱某贵有重大放火嫌疑,随即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朱某贵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因生活不如意,便产生放火烧山泄愤的极端思想。经讯问,当天朱某贵先是在绮陌街道化槁林组的路边点火,但没有烧起来。随后朱某贵又继续寻找可以放火的地方,当其走到槁林组丫口上一山坡时,见该处地上干枯草木较多,便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枯木,火燃起来之后,朱某贵便立即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贵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4年2月13日,毕节市织金县双堰街道的耿某某上山祭祖,在焚烧祭品时不慎走火,点燃杂草树枝引发火灾。鉴于耿某某为初犯,且第一时间报警处置,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训诫。耿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出深刻检讨,并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
案例三
2024年2月11日,铜仁市石阡县汤山街道石坪村后山着火,接到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处置。起火位置植被茂密,山体陡峭,火势猛烈,且火势正快速蔓延。
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分组行动。一组消防员用镰刀将周围杂草清理干净形成防火带,另一组消防员利用灭火工具对起火点进行扑打,经过一小时的扑救,成功将火扑灭。据了解,起火原因为当地村民上山祭祖,未熄灭余火引燃周围干燥草引发火灾。
案例四
2024年2月11日,黔南州福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仙桥乡一山坡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经查,此次火灾是由于熊某某到仙桥乡青杠坡上坟祭祖时,违规野外用火导致,过火面积约370余亩。目前,熊某某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春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
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火意识
不要在野外随意用火
否则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后果将不堪设想
还将受到法律惩戒
森林火灾等级如何划分?
造成森林火灾如何立案?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火苗再小
也会酿成大祸
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来源丨中国消防 铜仁消防 毕节消防 黔南公安 毕节头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